(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材料齐全;
2.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学制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学制请参阅《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接收推免生总量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0%。
我校今年成立“学科交叉融合联合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项目”和“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项目”,首届主要采用推荐免试方式招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深圳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参见《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好日子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五、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
1.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接收直博生总量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接收直博生各专业的招收直博生人数、报名和选拔方式及细则以学校当年的相关通知为准。
3.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应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博士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直博生报考的导师,须通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
5.直博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方式、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有意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便于各招生专业主动联系推免生),网址:http://ehall.szu.edu.cn/yz/ybm。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