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深圳市政府《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和深圳市《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将启动2020-2021学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参保对象:在校全日制学生。
2.参保待遇: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与社康门诊,具体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3.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2020-2021年度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1022.02元(10646元×0.8%×12个月),其中财政补贴606元/人,参保学生实际缴费416.02元/人。
4.缴费方式:大学院校一次性代收学生本年度医疗保险费。学校统一归集后缴交社保经办机构。
5.学生系统确认时间:参保申请时间为9月4日至9月9日17点。
6.参保原则:学生参保坚持自愿原则。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3. 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三、参保工作流程
1.学生参保流程
(1)学生凭校园卡学号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ao.sztu.edu.cn/)(页面右上角),点击学生版入口,输入学号和密码后进行登录。
(2)登陆后,点击“事务办理”→“大学生医保申请”。学生如自愿参保则点击“确认参加大学生医保”;如不愿意参保,可点击“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选项,并选择放弃参保原因。
注意:确认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请确保校园卡通用代扣账户内有足够金额(大于416.02元),学校将在参保时间截止(9月9日)后进行批量扣费。
2、学院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2)9月10日,各学院可根据系统导出参保学生名单和自愿放弃参保学生名单。
(3)各学院需在9月11日12点前将下列材料提交:
a、《2020-2021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领导签字,盖学院骑缝章)交到公共教学楼413办公室;
b、《2020-2021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junting@sztu.edu.cn;
(4)要求自愿放弃参保和未登录系统(系统显示未确认)的学生提交弃保说明(本人签字)至学院保存。
3、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工作流程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按教育局、社保局要求,将缴费学生信息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
四、金融社保IC卡(医保卡)的办理
成功缴费但未办理过金融社保IC卡(医保卡)的同学可在社保局扣费并做完台账后(预计十月)统一办理,已持有深圳市医保卡的学生不需要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办理流程将另行通知。
五、 门诊就医绑定
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如果大学院校的校医院或门诊部为我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选择其为绑定医疗机构。
办理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个人服务网上系统”(该系统可办理停保、绑定医疗机构、查询参保信息业务),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或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进行办理。
方式二:直接到就近社康中心办理绑定。
绑定医疗机构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六、特别声明
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及流程、停保、报销问题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只是组织协办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hrss.sz.gov.cn/szsi/,或电话咨询12333。如需了解更多社保信息,可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