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学生本人上报材料、学院审核情况,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已完成评定。现将拟获助学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如对拟获助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面谈方式向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 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 示 期:即日至11月7日
投诉电话:23256152
投诉地点: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教学楼楼413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日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名单.xlsx
上一篇:德语新书到馆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9级本科生核查教务系统个人乘车优惠卡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