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规定,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九、二十周,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2日
具体考试安排经研究生院确定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需提前将考试安排通知监考老师和研究生本人。
二、考试要求
1、根据《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成绩考核与调、停课管理办法》(附件一)要求,研究生课程考试可以采取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等方式,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要求和特点,采取合适的考试方式。如采取其他方式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核记录。请研究生秘书将各门课程考试方式发送至yeworuo@sztu.edu.cn,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下班前。如考试需普通教室以外的考场,如机房、实验室等,请说明。
2、采取闭卷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要求安排在考试周(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2日)进行。如不在考试周考试,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采取随堂考试的课程,应按照该课程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组织考试,如需变更,请按照调课手续进行办理。随堂考试时间为第十八周上课周,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
3、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考试方能获得期末考试成绩;未办理退课手续,又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课程考核均以“未通过”来记录。
4、缓考申请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在系统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打印纸质版。其中专业课的缓考申请表交开课学院备案。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并及早通知学生。
缓考申请的系统操作流程:登录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研究生服务---教务服务---缓考申请应用—进入学生缓考申请页面进行“申请”。
三、试卷要求
1、教师命题要求采用研究生院提供的试卷格式制卷。闭卷课程的期末考试,要求准备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试题的重复率应当小于20%。A、B两套试题、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交学院保存。
2、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统一格式印制卷头。各专业根据需要可复制为A3或A4纸型。
3、以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以统一格式提交、批阅论文。学生的课程论文首页要下载使用统一格式。
4、《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答题纸》(附件二) 、《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附件三) 、《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试题、试卷纸》(附件四)见附件。
四、课程成绩批改
1、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批改试卷,标明批改小题分和总成绩,并经认真核查后上网提交。
2、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对论文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
五、课程成绩提交
1、完成系统成绩录入: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5日
网址: 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
登陆进入研究生系统后:可用应用--研究生服务—教务服务—研究生成绩录入,进入录入成绩页面,点击“录入”,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2、提交书面成绩单
1)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横向打印A4纸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三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后,其中一份由院(部)保存,另两份在放假前报送研究生院。
2)考试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
六、严格考试纪律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生及监考教师严格遵守《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考试规章制度(试行)》(附件五)并认真执行考试规定。考试作弊、协同他人作弊者或课程论文抄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作弊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深圳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处分。
七、监考要求
1、学院以课程归属填报监考老师,每个考场填报2名监考老师,每门课程考试监考至少安排1名任课教师,主监考老师由任课教师担任。请研秘将各门课程监考老师安排表发送至yeworuo@sztu.edu.cn,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6月20日。
2、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
3、监考老师要严格遵守《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考试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考试规定。研究生秘书负责将《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考试规章制度(试行)》(附件五)发送至每位监考老师。
4、主监考老师负责填写一式两份《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记录表》(附件六),考试结束将两份表格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5、学院秘书负责通知有监考任务的老师按时到场监考。
八、巡考要求
为了本次考试工作正常、顺利的进行,也为了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及公平、公正性,要求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学院专业课的闭卷考试进行巡查。
1、各学院要成立由主管教学领导负责的考试工作小组,负责安排本学院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2、考试周实行院、校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级巡考由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院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学期考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咨询: 叶老师 23256053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