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为了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方便我校科研人员依照规范流程顺利申请专利,现将专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
专利发明人选择专利代理机构时,需要确认该代理机构是否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没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的代理机构不能受理学校专利申请代理。
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专利代理机构查询”栏目(http://dlgl.sipo.gov.cn/txnqueryAgencyOrg.do)进行查询。
二、知识产权申请书
申请人请下载最新的《深圳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申请表(20190418更新)》(见附件),按照表格要求严格填写完整。注意:表格上须注明专利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来源(若为自费,则须在空白处写明“自行承担费用”);表格右下方须有第一发明人签字、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上学院(或部门)公章;表格最后一栏由科研与校企合作部填写并签字。
三、委托合同需填写个案信息
专利发明人申请专利(含软件著作权),需要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填写清楚个案信息,如 “发明创造(项目)名称”、“申请类型”、“申请人”、“发明人” 、“优先权号”、“优先权日”等信息;学校只受理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即申请人为深圳技术大学或深圳技术大学为共同申请人。
四、共同申请专利需明确专利份额等事宜
与其它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共同申请专利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专利份额,并通过合作申请协议写明。
五、办理流程
专利发明人委托代理机构后,需携带深圳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申请表、代理委托合同、技术交底书(或权利要求书)等(若为与其他单位合作申请还须提交上述相关材料)交到科研与校企合作部办理登记及盖章手续。盖章后科研部将合同返还给专利发明人,在代理机构处继续进行相关业务。
注意:深圳技术大学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办理了专利费减备案业务,今年在办理专利业务时,以“深圳技术大学”名义申请专利的老师,可以享受专利申请费用减免。
联系人:张菡卓,23256204
附件:深圳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申请表(20190418更新).doc
科研与校企合作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