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二)对所申请转入的学院或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三)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申请转入的学院、专业有详细的了解,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四、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学生仍须按原选课计划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
五、经学校批准成功转入新专业(学院)学习的学生,预选下学期课程应按新专业要求进行,学费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六、时间安排。
(一)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6月15日前将表格交申请转入专业学院。
(二)各学院6月19日将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交教务部。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