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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I

通知公告

作者: 0638太阳集团 日期: 2018/02/28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合理地进行,现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与核定工作,请有意申请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 岗位设置须按主任办公会议的精神,科学定岗,优化岗位设置,实行动态调整,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恳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原则上不设办公文员、课件制作、试卷整理、以教师个人名义申请等岗位;不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和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二、 在勤工助学总参与人数中,各用人单位原则上至少70%的名额必须仅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人单位须专门设置岗位用于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 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四、 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向实验室、图书馆等有益于学生学习、成长等岗位倾斜。

五、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助管和助工两类(本学期暂不设置助工类勤工助学岗位)。

(一) 助管工作是指实验室管理、计算机及网络建设与维护、图书资料管理等为主的辅助工作。

(二) 助工工作是指校园安全、场馆服务、餐饮服务等以劳务为主的辅助工作。

六、 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助管19.5/小时。

七、 每月40小时为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参加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临时岗位不限)。如学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原岗位,可参与其他固定岗位的公开招聘。

八、 用人单位须指定一名在编人员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的管理,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学生聘用、培训、考勤、绩效考核、解聘等。

九、 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监管。学生部将不定期到各用人单位走访,进行岗位巡查,了解学生用工情况。对用工不实的岗位,学生部可暂停该岗位,情况严重的,可取消该岗位。

十、 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勤工助学管理教师按月对学生的出勤、工作量、表现、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填写《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记录表》(附件1)。登记表格由各用人单位保管,备查。

十一、 经用人单位确认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的学生,学校将其登记在案,经批评教育无任何悔改者,取消其勤工助学的资格。对于不认真履行勤工助学职责和义务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将通报单位负责人;对于不认真履行勤工助学义务的用人单位,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学期申报勤工助学岗位的资格。

十二、 对于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的学生,学校可以暂停其勤工助学活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协议规定的学生,学校可以取消该生参加勤工助学的资格。

十三、 勤工助学活动客观上有缓解用人单位劳动力等客观作用,但不以满足用工需求为主要目的。

十四、 用人单位以学院(部)为单位,统计好需要设置的岗位及聘用的学生人数,填写《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guijun@sztu.edu.cn,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名后,于20183616:00前交至学生部(学生事务大厅104),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3256152


附件1: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记录表.doc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xlsx


学生部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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